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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8届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研究生开展还贷确认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8-04-24

各学院:

为增强我校2018届生源地贷款毕业生还贷意识,使其了解还贷、还息办理手续,并及时还款付息,树立我校学生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形象,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资助科将组织2018届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开展还贷确认,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的数据,我校2018届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研究生共计175位,具体名单请见QQ群文件。

二、对于2018届应届毕业生及已毕业学生,请通知相关学生按《南京工业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程序及要求》(附件一)(有需要纸质版的可自行到行政楼301领取),及时登录国开行业务系统,于2018518日前按要求完成“毕业确认申请”信息核对、修改、填写工作。

同时请各位老师组织学生对附件表中信息进行核对、修改和完善,所有空白栏目必须完整填写,于518日前资助科。(给定格式及顺序请勿变动)

三、对于非毕业生,请告之尽快与受理贷款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变更毕业时间。

四、学生在进行信息核对时如发现错误,请尽快与受理贷款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并向所在学院提交说明。

五、为方便广大同学提前还贷,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要求,我校已于2016年安装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如有需要同学可于即日起每月1日-20日上班时间带银行卡到江浦校区行政楼205刷卡还款。还款时必须足额偿还单笔贷款全部款项(或一次偿还多笔贷款全额款项),不可只还一部分,也不能分次刷卡。

六、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求助暂行办法〉的通知》(附件2)要求,自2016年开始对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等五类还贷有困难学生进行还款求助。烦请各位老师向学生进行宣传,符合条件江苏籍学生可按要求向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校园地贷款暂不可办理)

七、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充分认识对贷款毕业生开展还款确认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宣传,确保宣传到每一位贷款毕业生。

2在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资助科(58139197)联系。

党委研工部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南京工业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程序及要求.doc

附件二:《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贷指南.doc

 

作者:资助管理科      审核: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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