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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9-03-15

各学院、各研究生: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省教育厅和共青团江苏省委今年继续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普通高校在籍学生(含博士生、硕士生)。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研究生共有5个名额。各学院可申报1研究生,“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二、推荐标准    

省级“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上一学年被评为校级“三好研究生”。上学期达到校级“三好研究生”评选标准。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标准: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上学年被评为校级“三好研究生”,且在上学年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校院两级学生会主要干部满一年,或在上一学年被评为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且工作成绩特别突出者。上学期达到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标准。  

三、推荐程序    

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评选推荐工作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进行由研工部和各学院共同负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由学院审定后报研工部。研工部审核确定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评审小组。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请于3月21日中午12前,将推荐的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电子表(见附件)发至邮箱yjsjz@njtech.edu.cn,纸质表送至行政楼321。

 

        学院省级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学院推荐评优汇总表.xls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3.15

 

作者:教育管理科 审核: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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