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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4-06-26

关于申报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通知

各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教指委[2014]6号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选活动的通知,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称

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二、评选条件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三、评选条件

申报的基地联合培养研究生人数近三年每年至少十人以上,且该基地的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

四、申报程序

1.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能提供与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层次相匹配的技术和工程问题,具有高水平的联合指导队伍、科研条件,具备完善的规章制度、生活保障支撑等。

2.该基地能充分利用高校和合作单位双方的优质资源联合培养研究生,形成紧密和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实现高校、合作单位及其联合培养的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多方共赢。

3.该基地培养出的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就业竞争力和职业胜任力等方面具有突出的表现。

五、申报程序

1.申报。申报工作由具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培养单位牵头,联合有关企业、科研院所进行申报,填写《全国示范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申报表》。

2.评审。kaiyun欧洲杯APP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联合培养实践基地进行评审。专家组审定,经公示通过后,由kaiyun欧洲杯APP向工程教育指导委员会推荐。

六、其它

1、请各工程硕士培养单位认真总结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模式,按照全国示范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评选办法填写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的纸制版和电子版于75日前交kaiyun欧洲杯APP学位与培养办。

邮箱:pyb@njtech.edu.cn;联系人:张翔;电话:58139196

 

 

工程教指委[2014]6号-1 附件一:全国示范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评选办法.docx

工程教指委[2014]6号-2 附件二:全国示范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申报表.docx

工程教指委(2014)6号-3 附件三:申报全国示范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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