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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和计划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4-06-12

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和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全日制专业学研究生专实践工作的基本要求及考核工作规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有半年,应届生不少于1年的专业实践,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拟毕业全日制专业学位学生的专业实践总结和考核工作(网上文件附件2中有考核记录表),考核合格可计4学分,并将总结报告和考核结果材料放入毕业申请材料。

另请在本学期放假前上交2013级《全日制专业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至学位与培养办(行政楼308,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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