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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上)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6-03-31

各学院、各导师、各研究生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提高学位论文总体水平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就2016半年)拟毕业的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盲审对象:

1所有博士研究生

2201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采取按一定比例确定名单进行盲审(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3、所有提前毕业及延期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

4、在职工程硕士采取现场抽取进行盲审请本人务必携带好学位论文电子版和全套盲审报送材料纸质版时间:46日至415(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江浦校区行政楼301

 

二、盲审流程:

 

三、盲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

严格保证提交盲审查重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完全一致严禁任意删除电子版论文中的图片、将文字替换成图片等行为发生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严肃处理,取消答辩资格。

纸质版格式要求中英文封面、摘要、书脊及文中不要出现研究生姓名和导师姓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请勿签名;不要附研究生发表论文清单;不要附致谢。

电子版格式要求只保留主体部分(去除封面、独创性和使用授权声明、致谢等,保留参考文献),必须为Word格式文档,博士论文不超过10M硕士论文不超过5M(如超过大小,请修改学位论文中图片格式,不能删除图片),文件名学院代号_学号_研究生姓名,如:01_632120401888_张三(学院代号见附件二)。

 

四、盲审查重要求:

盲审查重发送时间48,学位论文电子版由导师邮箱发至指定邮箱:njtechms@163.com,否则不予受理。(注意:非盲审论文查重请不要发至此邮箱,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每名研究生提供1次检测机会。kaiyun欧洲杯APP将只对符合内容格式要求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反馈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查重通过方可送对于检测结果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根据《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南工校研[2014]28》做出相应严肃处理。

 

五、盲审报送材料要求:

研究生本人将《论文评阅导师审核意见表1份)、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1份)、纸质版学位论文(2份)、《学位论文评阅书2份)送至kaiyun欧洲杯APP报送时间:46日至415(法定节假日除外),报送地点:江浦校区行政楼301逾期未交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论文将寄送到相关高校进行盲审,因评阅、快递往返等原因请同学们务必准时盲审评阅意见反馈合格后,方可安排论文答辩。返回的2份评阅书可作为答辩时使用,不用另外安排评阅人。

 

六、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南工(2014)研字第22号)规定的盲审结果处理办法如下:

1、若2名评审专家均表示论文合格,可进行论文答辩。

2、若有1名评审专家表示论文不合格,不可进行论文答辩;研究生需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修改之后填写《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经导师审阅同意后交学生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本专业所属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一名校内专家进行盲审评阅。校内复审通过后由kaiyun欧洲杯APP送校外专家进行复审,校外复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复审仍未通过的,重新修改完善期限硕士不少于三个月,博士不少于六个月。

3、若2名评审专家均表示论文不合格,研究生应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修改期限硕士不少于三个月,博士不少于六个月。修改完善后的论文经导师审阅同意后,先经由本专业所属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一名校内专家进行复审,评阅通过后再重新盲审。

4、盲审结果没通过的(有1位评审专家认定不合格的即为没通过)的,须填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盲审未通过研究生学位论文处理意见表》并交kaiyun欧洲杯APP。

                                                kaiyun欧洲杯APP

                                                                                           2016331

 

附件一:

序号

姓名

学号

学院

1

尚文娟

632083700017

安全学院

2

李阳

632083700010

安全学院

3

王振华

632085224010

安全学院

4

徐为中

632085213139

环境学院

5

陈慧

632083000001

环境学院

6

孟建伟

632085204038

材料学院

7

张永兴

632085216094

化工学院

8

吕坤志

632081704005

化学学院

9

季金风

6320805Z1002

化学学院

10

盛伟明

632085216142

化学学院

11

王凯

6320703Z1003

化学学院

12

黄晓庆

6320805Z1001

化学学院

13

钮长盛

6320703Z1002

化学学院

14

邱仕能

6320822Z2003

化学学院

15

夏刚强

6320822Z2004

化学学院

16

马士林

632081104002

电控学院

17

简丹丹

632081101006

电控学院

18

钱俊

632081102005

电控学院

19

朱晓虹

632085210042

电控学院

20

华俊

6320811Z2001

电控学院

21

黄艺新

6320811Z2002

电控学院

22

韩云科

632080201002

机械学院

23

王栋梁

632080201004

机械学院

24

黄思杰

632085201008

机械学院

25

费腾

632080204001

机械学院

26

张鹏程

632080204004

机械学院

27

孙自帅

632080702004

能源学院

28

吕绍凡

632085206025

能源学院

29

镇玉婕

632085213019

建筑学院

30

胡仲园

632083300002

建筑学院

31

裴晶晶

632083300004

建筑学院

32

冯健飞

632085213005

建筑学院

33

李苗苗

632081300010

建筑学院

34

卞俊腾

632083400001

建筑学院

35

徐海博

632083400003

建筑学院

36

徐梦妍

632081300034

艺术学院

37

褚鹏

632085237009

艺术学院

38

陆悠悠

632081300031

艺术学院

39

杨慧

632081300035

艺术学院

40

邵世翔

632085236006

经管学院

41

胡艾

632120202010

经管学院

42

王仁芳

632125600005

经管学院

43

刘晓亚

632120201001

经管学院

44

许一青

632120201003

经管学院

45

储颖

632030103001

法学院

46

张静

632030103012

法学院

47

邵世芳

632030501001

马克思学院

48

沈韵

632050211006

外语学院

49

王世锋

632085221009

生工学院

50

徐婷婷

632081703025

食品学院

51

曹娜

632100702002

药学院

52

沈春娟

632081002008

计算机学院

53

鲍明琦

632085208001

计算机学院

54

王宇豪

632080104001

数理学院

55

姚利科

632080104002

数理学院

56

李清

632085216134

先进材料研究院

57

汪舟鹭

632071005012

先进材料研究院

58

吴禹

632085213153

测绘学院

59

王玉成

632081601003

测绘学院

60

李星

632081404007

城建学院

61

孔文憭

632081404005

城建学院

62

吴咪咪

632081803003

交通学院

63

吴政江

632085213108

交通学院

64

吴平

632081405010

交通学院

65

江流声

632081406003

土木学院

66

李银鹏

632085213046

土木学院

67

邵曙华

6320814Z1003

土木学院

68

肖青松

632081402036

土木学院

69

方梦琦

6320814Z1001

土木学院

70

吴静

6320814Z2001

土木学院

 

附件二:

学部

学院

学院代号

1.安全环境学部

1.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01

2.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2

2.材料科学学部

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3

3.化学化工学部

4.化工学院(含国家重点试验室、膜中心)

04

5.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05

4.机械控制学部

6.电气工程与控制科学学院

06

7.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07

8.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08

5.健康科技学部

9.药学院

09

10.医学院(筹)

10

6.建筑艺术学部

11.建筑学院

11

12.艺术设计学院

12

7.经济管理学部

13.经济与管理学院(商学院)

13

8.人文社科学部

14.法学院

14

15.马克思主义学院

15

16.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16

17.体育部(中国棒垒球学院(筹))

 

9.生物制造学部

18.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含生化中心)

17

19.食品与轻工学院

18

10.数理信息学部

2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工程学院)

19

21.数理科学学院

20

22.先进材料研究院(海外人才缓冲基地)

21

11.土木交通学部

23.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

22

24.城市建设学院

23

25.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24

26.土木工程学院

25

 

附件论文评阅导师审核意见表.doc

附件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doc

附件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doc

附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学术型).doc

附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全日制专业学位).doc

附件工程硕士论文评阅书.doc

附件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处理意见表.doc

附件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第二次检测申请表.doc

附件十一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doc

附件十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盲审未通过研究生学位论文处理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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