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研究生导师: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方案》(南工校研[2014]39号)文件规定,2014年秋季学期起,导师招收研究生,应从科研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作为研究生培养的配套助研经费,出资标准如下:
学生类别 |
配套助研经费(元/生/学年) |
博士研究生 |
≥6000 |
硕士研究生 |
二、三年级 |
≥3000 |
(备注:文科专业硕士二三年级学校资助1500元/生/学年)
此次导师配套助研费全部通过计划财务部高级财务平台的劳务酬金及奖助业务进行发放(使用指南见附件1),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次发放对象不包括2018级学生,2018级配套助研费等学校新文件出台后按照新标准另行安排发放。
2、各研究生导师在11月10日前通过计划财务部高级财务平台申请报销单,打印并签字盖章后交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或研究生辅导员处。
3、学院汇总收齐后交至资助管理科(行政楼301,58139197)。
附件1:劳务酬金及学生奖助业务使用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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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作者:资助管理科 审核: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