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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关于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0-06-08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及《南京工业大学202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方案》,遵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结合江苏省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取远程在线考核方式,详见各学院考核方案,请相关考生登录博士研究生招考系统进行报名(http://202.119.243.71/zsgl/bswb/),及时了解知悉考试动态信息,以免影响本人按时正常应考。

(一)考核形式

1.考核形式:采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形式。

2.学校端:各考核小组面试专家集中面试。面试专家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分散就坐。

3.考生端:远程视频面试考生在家、宿舍等室内封闭环境地点,以网络视频形式参加考核。

4.考核系统:使用钉钉和腾讯会议平台进行网络远程视频考核。

(二)考核时间

6月8日-6月12日          系统报名&提交材料

6月16日上午9:00-10:00    英语(线上闭卷)

6月16日上午10:30-12:00   业务课一(线上开卷)

6月16日下午14:30-16:00   业务课二(线上开卷)

6月19日-6月23日         复试考核(具体时间和形式遵照学院安排)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材料审核(100分)、初试两门50*2=100分)和复试(100分)三部分。其中初试时长3小时每门专业课1.5小时,复试时长不少于30分钟,具体时间各学科可根据学科需求适当延长,但是同一学科必须统一时间要求。学生报考导师全程参与博士招生考核,并给出意见。

1.材料审核各学院考核小组制定材料审核评分标准,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打分。材料审核要素包括:考生思想品德及个人修养;考生参与公众活动情况及诚信度;本科及硕士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考生硕士期间取得的学术成绩,包括获得的奖励、发表高水平文章、发明专利等方面情况;外国语水平。

2.初试: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学科所在学院对材料审核合格的普通招考考生进行初试,初试科目为两门业务课。外国语水平未达到免试要求的进行外语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学生交流能力和专业英语能力。

初试采用线上考核方式,需遵循考试大纲,以综合性、开放性和能力型试题为主。考试时间由kaiyun欧洲杯APP统一安排并提前公布,每场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生每场考试应提前15分钟登录远程视频系统候考。考试为开卷考试,考生可翻阅相关书籍和材料,不得使用互联网等电子设备进行搜索。考题采用投屏形式,并同时将考题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学生。考试结束后,学生通过网络向学院提交符合格式、清晰可辨的电子版答题纸。初试试题要求难易适中,具有一定的评分区分度。外国语水平未达到免试要求的进行外语综合能力测试(闭卷考试),测试时间60分钟

3.复试: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所在学院对材料审核合格的普通招考考生、硕博连读考生进行复试。各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至少5名专家(含报考导师)组成的复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考察,结合导师意见,并给出复试成绩。

复试以远程视频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考核以学术报告形式介绍攻读硕士学位或工作期间的研究工作和博士期间科研设想,报告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专家就考生申请阶段提交的材料和现场所作的学术报告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依据考生的表现情况打分。各学院可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复试方案。

(四)考核机制

各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管理考试招生过程。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考核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考核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五)资格审查

考核前各学院须对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考试资格。审查要求参见《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

(六)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1、具体参见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中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2、需要进行英语加试的,设定英语成绩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取。

(七)录取工作

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考生,依据申请人综合成绩(含考生材料审核成绩、综合考核初试成绩和综合考核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复试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和复试成绩均相同的条件下,按初试成绩择优录取。最终拟录取名单报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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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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