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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6-23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转发〈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苏教助函[2021]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贷款额度: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通知,研究生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人。因助学贷款用途仅限“学费+住宿费”,故对今年贷款额度作如下规定:

学费+住宿费≧12000/学年,最高可申请贷款12000元;

学费+住宿费<12000/学年,最高按实际金额申请(金额应为100的整倍数)。

二、申请条件:

1. 20212022学年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

2. 之前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学生。

三、办理程序:

由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省份:

生源地区

办理程序

完成时间

续贷(指已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过生源地贷款业务学生)

江苏省

生源

学生申请

20217月底前

有续贷意向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系统(www.csls.cdb.com.cn),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进行登录(用身份证号登陆,初始密码为八位生日数字,如“19990101”;如果密码不正确可联系生源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重置密码),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后,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

办理贷款

暑假中

学生提交续贷声明后,可选择网上签合同或现场签合同。
1.
如果选择网上签合同,申请学生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审核情况,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受理证明》;
2.
如果选择现场签合同,申请学生自行打印续贷申请表(只需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不需学校盖章),利用暑期按规定时间与共同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

江苏省外生源

学生申请

20217月底前

有续贷意向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系统(www.csls.cdb.com.cn),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进行登录(用身份证号登陆,初始密码为八位生日数字,如“19990101”;如果密码不正确可联系生源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重置密码),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后,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

材料准备

202179日前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工作要求,申请贷款无需学校出具贷款证明或困难证明,如当地资助中心要求出具,请联系当地资助中心核实情况。如确有需要,请询问当地是否有证明固定格式或表格;如无,可下载《南京工业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证明》(见附件),如实填写后在规定时间内交学院统一至明正楼205资助科盖章。

办理贷款

暑假中

学生提交续贷声明后,可选择网上签合同或现场签合同。
1.
如果选择网上签合同,申请学生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审核情况,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受理证明》;
2.
如果选择现场签合同,申请学生自行打印续贷申请表(只需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不需学校盖章),利用暑期按规定时间与共同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

 

非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省份:

生源地区

办理程序

完成时间

续贷

江苏省外生源

学生申请

2021628日前

有贷款意向学生向贷款银行询问有无贷款证明固定格式或表格,如有按要求下载、填写;如无,请学生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学校统一格式《南京工业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证明》(见附件)。

学院审核

202172日前

学院根据学生困难认定情况,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审核、确认,重点审核内容如下:⑴是否为认定困难生;⑵学费、入学前户籍地等填写是否准确。

材料准备

202179日前

学院审核通过后,将需要盖章证明统一收齐后到明正楼205资助科盖章后,将证明交回学生本人。

办理贷款

暑假中

学生利用暑期按规定时间与共同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

四、其他事项: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为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信贷扶助政策的组成部分,事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

2.请申请贷款学生按时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若未按要求完成申报可能导致无法正常办理贷款。

3.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时间一般为7月下旬至9月底,请学生及时关注办理时间,尽量在新生录取之前到所在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4.学生到所在区县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时,一般需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所需材料一般如下: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5.续贷学生请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系统查看续贷申请审核情况(务请进入申请页面查看学校审核结果),如未及时查看并修改可能会导致无法正常获贷。

6. 根据国开行工作人员通知,今年助学贷款有可能会出台一些有利于学生的远程续贷申请政策,但具体时间和内容尚未确定。建议学生7月中下旬再在系统提交续贷申请,如出台新的政策会第一时间通知各学院和续贷学生。

7.各学院在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资助科58139197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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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作者:资助管理科 审核:丁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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