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开展 2021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9号)要求,现就2021年省优博优硕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本次参选的学位论文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且经学校评审公布的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涉密学位论文不能参加评选。
二、学校申报数量
本年度全省将评选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00篇、优秀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150篇、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150篇。具体名额分配要求如下:
每个学位点可择优推荐1-2篇。其中博士一级学位点当年(2019.9.1—2020.8.31,下同)学位授予人数超过20人的可推荐2篇;学硕一级学位点当年学位授予人数超过30人的可推荐2篇;专硕一级学位点当年学位授予人数超过40人的可推荐2篇;其他只推荐1篇。没有 一级学位点的二级学位点可参照上述办法推荐;一级学位点含多个二级学位点,其中当年学位授予数超过相应学位类别推荐数阈值(博士20,学硕30 ,专硕40)的二级学位点可额外推荐l篇。
根据省学位办名额分配要求和我校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间各学位授权点学位授予人数,测算各学位授权点优秀学位论文推荐限额见附件。
三、校级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按照省学位办“培养单位初评推荐—教指委论文复评—综合专家组评议—专家委员会审议—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审定发文”的评审模式,校级评选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个人申报
学位论文作者、指导老师申请自荐,填报《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将推荐材料报所属学院审核。
2、学院评审推荐
学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推荐要准确把握评选定位,注重学位论文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符合盲审处理要求和学术行为规范,确保推荐本单位最优秀的学位论文(博士、学术硕士、专业硕士校内外专家评审表见附件,由各单位留存备查)。
每个学位授权点由学院择优向学校推荐上报,不得突破学校申报推荐限额,学院推荐结果须在本单位公示三天。学院推荐汇总表标明排名顺序。
3、专家评审会评审
kaiyun欧洲杯APP组织专家评审,严格按照《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标准》、《江苏省优秀学术学位论文评审标准》、《江苏省优秀专业学位论文评审标准》进行分类评议。
依据学校申报推荐限额数进行综合审议、择优推荐,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拟推荐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专家遴选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4、评审结果公示
对拟推荐申报的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将在校内公示1周,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照有关要求上报省教育评估院参加评选。
5、评估监督
各级评审工作按评估“五不”纪律要求执行,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方案呈报校纪委办公室,校内专家评审会邀请校纪委派专人现场监察指导。
四、材料报送要求
参评论文报送
1、申报参评的学位论文电子版为PDF格式,必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论文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2、参评论文电子版不能显示作者、培养单位、导师等信息。 不符合盲审处理要求的参评论文,教指委将取消该学位论文复评资格。
3、参评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 0502)外均应用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需报送该学位论文中文摘要,其中博士论文摘要不少于 5000 字、硕士论文摘要不少于 2000 字。
4、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其他研究成果,可在学位论文“参考文献”后,以“附录”形式列出,学术论文请标明期刊级别、名称、刊号、期数,以及学术论文题目、第几作者等信息,培养单位和作者姓名统一用***代替。其他研究成果须注明关键信息。
5、每篇参评论文(PDF 版本)一个文件,命名规则为“学位 论文类别(YB 指代博士论文、YS-X 指代学硕论文、YS-Z 指代专硕论文)+单位代码+一级学科代码+题目(不含副标题)”。学位论文(PDF)和推荐表名命规则详见材料提交说明。
五、提交材料
各学院请于2021年6月1日下午4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kaiyun欧洲杯APP:
1、纸质材料
(1)学位论文1本、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学术成果支撑材料1套(论文、专利等复印件);
(2)学位论文推荐表1份;
(3)单位推荐汇总表1份(排序)。
2、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单位推荐汇总表(WORD格式)。
(4)学术成果统计表
特此通知
kaiyun欧洲杯APP
2021年5月14日
作者:kaiyun欧洲杯APP 审核:谢婧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