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残疾学生免学费实施细则》,为做好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就本学年我校残疾学生信息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拥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我校在籍在读学生。
二、相关要求
1.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残疾学生情况调查表》,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提交至学院。
2.《南京工业大学残疾学生情况调查表》中已登记学生不需重复报送,但需核查学籍信息和学费标准等信息是否有变动。如有变动,请及时在表中修改,并用红色字体标注。
3. 9月2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南京工业大学残疾学生情况调查表》发至zzglk@njtech.edu.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交至明正楼303。
党委研工部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