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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敦促即将学习期满的研究生尽快毕业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07-17


各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南工校研〔201712号)的规定,我校博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8年,硕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5年。

20179月入学的博士研究生、20209月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即将期满,学生名单将单独发送至各学院负责人,请各学院仔细核对名单并敦促学生在2025630日之前尽快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和学位论文答辩,逾期学校将予以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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