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通知
  • 阅读次数:
  • 发布时间:2019-11-15

南工研〔2019〕21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维护我校研究生招生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保障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和南京工业大学《关于严禁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通知》(南工校研〔2018〕35 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严禁本校教师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活动,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严禁举办各种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

1.严禁学校各单位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以任何形式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学校职工以任何名义、变相参与或组织相关考研辅导书籍和辅导资料的编写等活动;

2.严禁学校各单位和工作人员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与社会考研辅导机构有任何关联,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考研辅导活动;

3.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形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机构的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二、加强内部管理,切实提高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严格禁止举办和参与考研辅导活动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并做好相关监督防范工作;要加强本单位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参与考研辅导活动的弊端和危害,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自觉抵制各类考研辅导活动。

三、加强监管力度,严格依法依规整治

学校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将此项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加大监管排查力度。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对于借以学生辅导之名搞权钱交易,造成泄题、漏题等恶性事故的命题教师,给予相应的处分;触犯法律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予以惩处。

 

 

 

南京工业大学kaiyun欧洲杯APP

20191115日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