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考生咨询个人调档函和组织关系办理问题,现对相关情况作说明如下:
1、研究生拟录取名单需经教育部的全国录取检查通过后方能正式录取,个别考生可能由于学历和学籍问题而被取消录取,录取通知书预计5月底至6月初寄出。
2、新生调档函以及定向协议书(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将随通知书一同寄出。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考生需将个人档案转至我校,档案接收地址为: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档案馆学生档案科,邮编 211816,电话:025-58139309。(调档函将随通知书一并寄出)
4、党、团员关系:考生自行办理转党、团关系并在报到后交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
(1)外省(市)的党员:需持所在地的市、县组织部门或原所在高校组织部门开出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台头写“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接收单位:南京工业大学****学院;
(2)江苏省内的党员:需持所在地的市、县组织部门或原所在高校组织部门开出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台头写“中共南京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接收单位:****学院;
(3)江苏省属机关和企事业的党员:需持江苏省委组织部开出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台头写“中共南京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接收单位:****学院;
团员凭团员证(团员证遗失的凭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关系。
5、学生入学时可以不迁移户口,如需迁移,户口迁移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30号或南京工业大学。
6、其他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研招办025-58139194。
作者:招生就业办公室 审核:顾永东